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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减持情况 星网宇达两控股股东收到监管函

来源 2020-10-27 01:04:11 国际新闻

  10月26日,深交所向迟家升、李国盛发放监管函。监管函称,你们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2.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你们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直至2020年10月22日才披露上述减持情况。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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