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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银行非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被罚70万元

来源 2020-11-02 18:14:33 国际新闻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存在违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收购银行非不良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深圳监管局对其罚款70万元。

收购银行非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被罚7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资料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内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官网显示,公司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1359.HK”。

  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中国信达总资产达15318.18亿元,不良资产经营总资产达9691.27亿元;上半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63.41亿元,同比下降27%。

  据央广网报道,今年以来,中国信达多次因类似问题受到监管处罚。今年4月29日,中国信达曾收到银保监会发出的合计910万元的巨额罚单,处罚原因正是中国信达存在资产收购不审慎、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9月23日,中国信达江苏分公司又“触红线”。由于收购非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信达资产江苏分公司被江苏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文章来源:中华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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