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新闻/ 正文

朗科科技股东邓国顺收深交所监管函: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

来源 2020-11-05 17:03:42 国际新闻

朗科科技股东邓国顺收深交所监管函: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

  

  11月5日,深交所对朗科科技股东邓国顺发放监管函。监管函称,2020年10月31日、11月3日和11月5日,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和《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显示,你作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自2014年6月11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23.13%下降至17.78%,累计下降比例为5.35%。你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编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2.3.1条、2.3.10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Tags: 朗科科技股东邓国顺收深交所监管函: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