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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审判决干扰搜索和抹黑头条,并表示将上诉

来源 2020-12-02 18:12:56 国际新闻


  时隔两年多,字节跳动【字节跳动,今日头条新品牌形象。】和百度【百度(Nasdaq:BIDU)是中文搜索引擎网站。】之间关于干预搜索引擎【搜索引擎(Search Engine)是指根据一定的策略、运用特定的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搜集信息,在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后,为用户提供检索服务,将用户检索相关的信息展示给用户的系统。】结果的纠纷告一段落。

  据《人民法院报》11月30日消息,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百度(Nasdaq:BIDU)是中文搜索引擎网站。】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中国北京的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字节跳动和百度之间的上述纠纷缘起于2018年初,当年围绕信息流分发业务,百度和字节跳动的竞争处于白热化,当时甚至有媒体报道百度内部成立了所谓“打头办”,全称“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不过百度曾在2018年1月25日发表文章进行回应,否认“打头办”。

  2018年1月29日,今日头条发布声明称,接到用户举报,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相关内容,今日头条官网在搜索结果中仅排序第二,并且被标注:“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

  今日头条认为,这是百度利用国内搜索市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遂对百度进行起诉。

  今日头条母公司字节跳动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百度则表示,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据百度介绍,对可能被劫持、恶意篡改、访问状态不稳定的网站进行安全识别和风险提示,是当前互联网及安全领域的通行做法。除百度外,Google、搜狗、金山、360等搜索、浏览器及安全杀毒产品都会采用此类做法,其中因此产生纠纷的也不在少数。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对此,百度12月1日回应一审判决结果时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12月2日,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则在今日头条平台上发文称:“干预搜索引擎,诋毁今日头条并不是百度最恶劣的行为。为了打击竞争对手,百度不惜在刑事案中直接提供自相矛盾的两份证词,制造冤案,一家数百亿美金的美国上市公司在刑事案上涉嫌做伪证!”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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