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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潮能源:裁定有16条执行异议,银行帐户将很快释放

来源 2020-12-23 02:49:04 国际新闻


  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披露《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表示近日收到哈密【哈密地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区,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向中国内地的要道,自古就是丝绸之路的咽喉,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新疆门户”之称。】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做出的16份《执行裁定书》,16份《执行裁定书》系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其认为相关执行裁定确有错误,应予撤销。根据裁定书结果,本次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新潮能源将不再被列为该16个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08月26日在哈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与其客户买卖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力争尽快解决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回顾哈密合盛源案件,对新潮能源来说可谓一波三折。2018年5月,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时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冻结公司7个账户,合计冻结资金28,326,376.14元。之后,新潮能源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后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然而,后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再次裁定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至2020年12月14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公司将不再被列为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客户的部分买卖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

  据了解,本次的案件撤销对公司意义重大,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时止血。据统计,本次案件被申请执行金额总计2074.91万元,剩余未被执行金额为66.47万元。

  随着历史遗留“负资产”逐步清理,新潮能源可以更加专注油气主业经营,通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业绩。截至目前,新潮能源多个诉讼案件均进展顺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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