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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转让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予越秀资本 最高代价2.24亿港元

来源 2020-12-24 08:49:38 国际新闻


  12月2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前称越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23,简称越秀地产)总部位于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西塔),是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任董事长为张招兴先生。】发布公告称,于当日,公司(作为转让人)与越秀资本(作为受让人)订立转让协议。

  越秀资本为越秀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而越秀企业为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

  据此,公司同意作为实益拥有人向越秀资本全权转让,而越秀资本则同意接纳公司于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的全部权利、所有权、权益及利益,最高代价为2.24亿港元,该金额相等于3.61港元乘以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总数所得乘积。

  每个基金单位的价格3.61港元较于本公告日期前最后交易日【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收月份的最后截止日。】于联交所所报基金单位的平均收市价【收市价又叫 “收盘价”,证券交易所每个营业日闭市前的最后一笔交易所开出的证券价格称为该交易所营业日的收市价。】折让约3.2%;截至本公告日期前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止连续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基金单位的平均收市价折让约4.0%。

  另外,公司获通知,于2020年12月23日越秀企业签立一项以信托人及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回承诺,据此,越秀企业同意及承诺,不可撤回地放弃其行使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所附任何投票权的权利,以及其于承诺契据日期持有的全部现有基金单位,并促使其附属公司放弃行使任何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所附任何投票权的权利。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于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约为38.63%,且越秀房产基金目前列账作为公司的联营实体。向越秀资本转让及出让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将有助公司把其于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维持在与其越秀房产基金的现有基金单位持有相同的水平。

  公司获告知,由于(其中包括)有关基金单位持有及承诺契据,越秀房产基金将于基金单位转让事项完成后继续入账作为公司的联营实体。

  公司将自基金单位转让事项收取最高所得款项2.24亿港元。根据每个递延基金单位人民币【CNY,是人民币(Chinese Yuan)的代码,是ISO分配给中国的币种表示符号。】2.90元的成本(相当于在2012年10月公司有关将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简称:广州IFC)位于珠江新城CBD中轴线上,毗邻珠江。】出售及相关安排完成时,联交所所报基金单位的收市价),按每基金单位3.61港元进行基金单位转让事项将有助本集团实现一次性收益约人民币958万元。

  经计及发行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后每基金单位归属于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净资产摊薄将影响包括集团在内的所有基金单位持有人,估计集团于越秀房产基金的现有权益将因该摊薄影响确认亏损约人民币2294万元。

  因此,发行2020年递延基金单位后对集团的整体影响将为产生约人民币1336万元的亏损。

  尽管如此,基金单位转让事项将以约2.23亿港元的最高现金净流入(扣除费用后)提升集团的现金状况。基金单位转让事项的所得款项将由集团用于未来潜在投资及作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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