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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积极信号,增强市场信心,并继续就防止公司债务违约风险发表意见

来源 2020-12-03 08:42:42 财经新闻


  永煤债券违约事件在债市引发连锁反应。近期,山西、贵州、陕西等省份接连发声,释放积极信号,意在提振市场信心。陕西省【陕西(Shaanxi),简称“陕”或“秦”,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单位之一,省会古都西安。】国资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债券【企业债券(Enterprise Bond)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融资管理防控债务风险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融资事项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管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有效防控企业债务风险。

  陕西省国资委在通知中强调,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决落实企业的债券融资主体责任,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企业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维护企业和陕西省在金融、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通知明确,各企业做好债券发行规划,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陕西省国资委将坚持严格的负债率警戒线管控制度,对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又称举债经营比率,它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通过将企业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相比较得出,反映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属于负债比率。】超过省国资委确定的警戒线的企业,以及盈利能力较低,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陕西省国资委建立债券发行工作会审会和联签制度【联签制度是指公司的有关重大经济事项须按规定经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中的二人或多人联合签署,方为有效并可拟支付的制度。】,从严审批。

  通知要求,各企业加强债券存续期管理,建立常态化报告机制。各企业对发行债券应于债券兑付日30天前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对于可能影响兑付能力或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是在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措长期资金时,资金贷方即为债券持有人,为购买债券之人,在债券法律关系中处于债权人地位。】权益的重大事项,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陕西省国资委报告。

  通知还要求,各企业要将债券发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债务风险防控的例行工作和重点工作。

  通知称,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公司债务工具。】、期限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中长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类产品,由陕西省国资委审批;省属国有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由陕西省国资委及其他股东出具股东意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他债券融资工具等短期债券类产品,继续授权企业董事会决策。

  山西此前也数次向市场“喊话”。11月14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发给山西省属企业债权人的信件中表示,山西国有企业有足够的实力,确保到期债券不会出现一笔违约。11月1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省属国企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在会上表示,对山西省属国企近期需要兑付的债券逐单进行了分析,未发现问题。

  贵州也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11月2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谭炯在公开场合表示,贵州将不断健全政金企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坚决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切实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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