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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力帆:重组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并进入实施阶段

来源 2020-12-02 01:32:14 国际新闻


  12月1日晚,*ST力帆(601777)披露公告显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法院)成立于2006年8月5日。】(下称“重庆五中院”)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批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始于1992年,历经18年艰苦奋斗,已迅速发展成为融科研开发、发动机、摩托车和汽车的生产、销售(包括出口)为主业,并投资金融于一体的大】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力帆股份将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ST力帆现有总股本【总股本,包括新股发行前的股份和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13.137亿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限售股【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2793.1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58亿股。《重整计划》将以公司12.858亿股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积转增也称为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股本,共计转增32.14亿股。这32.14亿股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3.4955亿股用于引入满江红基金(即: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9亿股用于引入产业投资人;9.646亿股分配给力帆股份及十家子公司的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

  资料显示,吉利【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内汽车行业十强中唯一一家民营轿车生产经营企业,成立于1986年,经过二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在汽车、摩托车、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电子电气及汽车零部件方面取得辉煌业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吉利迈捷)、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两江基金)为重整投资人。此前,管理人与两江基金、吉利迈捷及吉利迈捷的母公司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利科技集团)共同签署协议,明确重整投资人身份并确定由吉利迈捷、两江基金共同发起设立的“满江红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吉利迈捷、吉利科技、或吉利迈捷/吉利科技持股比例达70%以上的绝对控股的公司(下称:产业投资人)作为参与重整投资的实施主体。

  《重整计划》显示,满江红基金将有条件受让转增股票中的13.4955亿股,受让价款为30亿元,该价款将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购买优质经营性资产及实施产业整合并购等;产业投资人将有条件受让转增股票中的9亿股,产业投资人将向力帆提供优质产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将上市公司打造为吉利科技集团换电车型制造唯一的上市平台,并择机将中高端智能网联换电业务注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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